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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L祥鹏航关于6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发布日期:
2023-05-31 10:49
8l祥鹏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精神及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现对祥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自2023年6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祥鹏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
(一)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
(二)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每航段收取10元。
(三)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GM/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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