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0时起,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将停止使用T1、T2、T3航站楼,同时启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国航全部进出港航班将调整至新航站楼运行。为做好转场初期受影响旅客客票服务,协助错走航站楼导致误机旅客及时处置客票,现将客票退改规则及相关服务要求通知如下:
一、旅客信息告知
各销售代理人在客票销售环节告知旅客进出港机场、航站楼信息,确保旅客出行顺利。
二、适用范围
凡购买国航999客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旅行日期在2025年4月17日(含)至2025年5月17日(含)之间;
(二)国航实际承运及挂国航航班代码但由外航实际承运的出港航班,或挂深航、山航航班代码且由深航、山航实际承运的出港航班;
(三)旅客因错走航站楼导致误机。
三、变更及退票规则
旅客可在乌鲁木齐机场国深山柜台办理航班变更,或持《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错走旅客证明》、《深圳航空旅客未乘机证明》、《山航转场误机旅客证明》联系原购票地或国航直属售票单位,依据下列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变更航班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变更。可变更至原航班当日及之后7天内的航班(不改变航班实际承运人或变更为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超出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退票。全部未使用的客票,免收退票手续费,票款及税费全部退还旅客;部分使用的客票,按照非自愿退票规则计算应退金额,免收退票手续费。
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客票退票操作:
(1)BSP客票:在德付通“BSP退票凭证管理系统”提交加盖航司业务章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错走旅客证明》、《深圳航空旅客未乘机证明》、《山航转场误机旅客证明》扫描件,退票原因选择“授权”。
(2)CDS 客票:在CDS“中国民航分销结算平台”提交加盖航司业务章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错走旅客证明》、《深圳航空旅客未乘机证明》、《山航转场误机旅客证明》扫描件,退票原因选择“授权”。
(3)B2B客票:在国航B2B平台,退票原因选择“特殊退票”,上传加盖航司业务章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错走旅客证明》、《深圳航空旅客未乘机证明》、《山航转场误机旅客证明》扫描件,办理退票。
请各销售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旅客告知和后续客票退改服务工作。在客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联系所在地国航营业部。
此通知。